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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师傅一修好锅,我就立刻离开了。和往常一样,临走前她还想让我留下帮忙,但几年前我已经上过一次当了。整整一天都耗在混合各种乱七八糟的药剂上,最后她只给了我一瓶药剂当报酬 —— 就是我喝下去立马吐出来的那种。换作十岁的奥维,宁愿直接拿钱。
回家路上,我绕了点路,去了附近一栋废弃的房子。这房子没人住是有原因的,我们把它改造成了菜园 —— 主要种西红柿和蘑菇。妈妈在屋顶砸了个洞,我们这些孩子得定期往地上堆肥料:就是些剩饭剩菜混着掏出来的粪便。说这地方 “臭烘烘” 都算客气了。
但正因为这样,这里成了藏匿赃物的绝佳地点。我小心翼翼地绕开粪堆,生怕光着的脚沾上脏东西,朝着屋顶塌陷的地方走去。瓦砾堵住了屋子的一角,但身材中等的人能勉强挤过去。这让它成了瞒着妈妈藏东西的完美去处。
钻进去比我记忆中挤多了,我都担心自己会被困住。最后没办法,只能先把裹着的剑推过去,然后仰面躺下,抓着头顶坍塌瓦砾间的缝隙往前挪。爬进 alcove 时没听到骨头错位的声音,我还挺惊讶的。我靠在墙上,终于能站直身子伸伸腿了。
偶尔有阳光透过瓦砾的缝隙照进来,照亮了我曾经觉得很了不起的所有东西:漂亮的石头和鹅卵石、餐具、一些偷来的银器、一把我曾以为是传奇武器的锄头、车轮的辐条,还有其他各种小玩意儿。两年前,我偷到了这堆宝贝里最值钱的东西:一面镶着金银花纹的手镜。那次盗窃是针对一个富商,他老是欺负哭哭啼啼的萨什。我和极度紧张的布莱克一起行动,差点被抓住,情急之下只能从两层楼高的窗户跳出去逃跑。从那以后,我觉得还是收手为妙。
我差点忍不住把镜子拿回卧室,但谁看到都会知道是偷来的。可即便落了几个月的灰,其他东西还是没法和它比。
除了那把剑。
我小心翼翼地解开布,露出它乌黑的剑鞘。这里光线不好,我就用手摸了摸。材质光滑冰凉,像石头一样,但上面有精致的细小花纹。我把它拿到一缕漏进来的光线下,看到雕刻的是一个巨人在和乌鸦搏斗,花纹还闪着光,难道是镶了银?我哼了一声,这显然是八年前那场战斗的场景,大概是为了讨好杰克逊才做的。他当时也参战了,虽然那时还不是血脉者。
我双手把剑举起来,从鞘里拔出来。空间太挤,我只能别扭地抬着胳膊,终于露出了剑身。剑身又长又重,漆黑一片。我用手指试了试刃口,划破了皮,出血了。还挺锋利。我不知道这武器好不好,但确实很漂亮,所有照在上面的光都被吸收了。
我把剑插回鞘,靠在墙上放好。希望没人会发现。
到家时,太阳早就过了头顶。餐馆里只剩一对年轻男女,他们的饭早就吃完了。我朝他们点了点头,把袋子搬进厨房。妈妈正在颠着各种锅碗瓢盆,准备晚上的饭菜。我把东西倒进一个装着类似食材的柜子,然后开始洗剩下的盘子。
“双胞胎呢?” 我问。平时这时候,他们俩该在打扫用餐区了。
“我让他们去取剩下的食材了。”
我挑了挑眉:“他们能拿得动吗?”
“他们两个人呢。” 她声音低沉,“是时候让他们多承担点责任了。”
“哦。”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其实可以让他们跟我一起去的。”
“萨什情绪太低落了。” 妈妈叹了口气,用一只手按揉着另一只肩膀。看到这一幕,我笑了 —— 一年前她还做不了这个动作呢。“而且,我还有别的事。”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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