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演凌冲进地下三层的迷宫,没有减速。他左手摸着墙壁,开始跑。左转,直走,右转,左转,直走。他的脑中那张模糊的地图在飞速转动,每一条路,每一个岔口,每一个标记,都清晰地浮现出来。
他跑过第一天走过的路,跑过第二天绕过的弯,跑过第三天爬过的通道。他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快到自己都不敢相信。他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也许是因为那碗粥,也许是因为那两个馒头,也许是因为那该死的信念。
但他还是跑错了。一个岔口,他选了右边,结果是一条死胡同。他转身往回跑,回到岔口,选了左边。又跑错,又回头。再选,再错。再回头。他不停地跑,不停地错,不停地回头。每错一次,就浪费一点时间。每回头一次,就多跑一段路。他的腿开始发软,呼吸开始急促,眼前开始发黑。但他没有停。
他想起红门说的那句话——“你打不过我,也说不过我。你想怎么逃?”他想起自己回答的那三个字——“比速度。”他不能输。输了他就出不去了。他咬着牙,继续跑。
第一天,他在地下三层跑了一整天,失败了无数次,每一次都从头再来。第二天,他开始熟悉那些岔口,开始预判哪些路是死胡同,哪些路是通的。他跑得越来越快,错的越来越少。第三天,他终于找到了向上的石阶。他冲上石阶,推开尽头的门——地下二层。
八月八日深夜,地下二层迷宫。
演凌站在门口,大口喘气。他的腿在发抖,手指已经没有知觉,肩膀上的箭伤又裂开了,血顺着胳膊流下来,滴在地上。但他没有时间休息。他必须继续。他左手摸着墙壁,开始跑。
地下二层的迷宫比第三层更大,通道更宽,岔路更多。但他不怕。他有经验了。他跑过那些熟悉的通道,绕过那些危险的陷阱,跳过那些翻板,蹲过那些绊索。他的速度没有慢下来,反而越来越快。因为他知道,慢一步,就可能被抓回去。
他跑了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他跑过了一条又一条通道,拐过了一个又一个弯。他遇到了死胡同,转身就跑。他遇到了循环路,重新再选。他不停地跑,不停地选,不停地判断。
八月九日凌晨,他找到了向上的石阶。他冲上石阶,推开尽头的门——地下一层。最后一层。
他站在门口,没有急着进去。他靠着墙,大口喘气。他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最后一层了。过了这一层,就是地面。他深吸一口气,走进地下一层的迷宫。地下一层的迷宫比下面两层简单,通道更少,岔路更少。但他走得更慢,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了。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每拐一个弯都要扶着墙喘半天。但他没有停,因为他知道,停下来就输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走了很久,久到分不清白天黑夜。油灯的光在眼中变得模糊,墙壁上的血痕像一条条红色的蛇,在他眼前扭曲蠕动。他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完全是靠着惯性在走。
八月九日傍晚,他终于看到了出口。那是一扇木门,不大,上面没有锁。他推开门——阳光。真正的阳光,从外面照进来的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演凌站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他出来了。从地下三层,到地下二层,再到地下一层,他用了整整五天。他浑身是伤,浑身是血,但他还站着。
他转身看着身后那座大牢,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红门,你没想到吧?我出来了。他迈开步子,准备去找那些人——耀华兴、葡萄姐妹、公子田训、红镜兄妹、赵柳、心氏,还有那个贪吃贪睡的三公子运费业。他要去抓他们。他要让他们知道,他刺客演凌,没那么容易被打倒。
但他刚走出几步,就停下了。前面是一片广场,广场上密密麻麻站满了士兵。不是几十个,是几百个。他们手持长矛,腰挎短刀,列成整齐的方阵,像一片黑色的森林。
领头的军官骑在马上,俯视着他,冷冷道:“就知道你会从这里出来。红门长官说了,你要是能走到这里,就让我们在这里等你。”
福尔摩斯的魔法师作者:玉楼笙歌文案米文穿越成了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小贵族家的孩子米斯提尔·阿格里帕,本来以为是穿历史,却没想到他随意按照当幻想文学的魔法书籍里做出的魔法道具居然成功了!被早逝的继母伪装成女孩的米斯提尔以为自己积攒好积蓄成年后逃脱家族用自己神奇的魔法就能生活,没想到还没成年,父亲就给他找了个未...
萧霆英雄救美,醒来发现他与冷漠寡言的景宜公主,互换了身体。 宫里是非多,萧霆拼命在皇上面前争宠。 景宜习武他忍了,景宜去战场厮杀他也忍, 听说景宜要相亲,萧霆终于怒了:相屁亲,快给老子当驸马! 注:男女主灵魂互换,不会换回来。...
鸿鹄飞过天空,直冲云霄。缕缕炊烟与袅袅灯火逐渐亮起,那高高挂起的日轮此时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缓缓陷入那群山与平原之间。残云仿佛染上了浓厚的色彩,昏黄的墨汁撒在天空一般,云层之间的余晖透过层层云雾,照入这高大威武城墙之下的牌坊街道。也照在了那金碧辉煌的豪华宫殿门延之中,让这景色多了几分迟暮,与挥之不散的腐朽。...
打工的牛马忽然得到了金手指,可以穿越到七八十年代,而且这个世界还是他熟知的影视世界,于是他做起了倒爷,后来他发现金手指原来不只是可以让他穿越到七八十年代,还可以穿越到其它世界,他就自由的行走在诸天万界之中,做起了他喜欢做的事情。......
她,夜寂初,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生而已,却莫名其妙的被自家老妈一脚踹到了魔法学院!但为什么,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那录取通知书上的性别为…男?!天啊!谁来救救她那白痴又脱线的无良老妈!苦逼的她只好无可奈何的女扮男装混入学院……可谁能告诉她,这里到底是魔法学院还是夺命学院呐!进入学院的第一天就被火烧了头发,被水浇湿了校服......
he,虐男主。 沈觅本想做完任务就走人的。 她和任务对象一起安稳了动荡、平定了天下,最后任务对象为了皇位安稳和她老死不相往来, 两人恨之入骨的反派却在她面前惨死。 想起反派在临死竟难得柔了神色:“我这模样太丑,别看。” 下一刻就在漫天火光中被生生烧成灰烬。 沈觅稍有犹豫,但终究完成任务要紧,谁知再睁眼却回到少年时。 【新的任务:去拯救他。】 新的任务,沈觅不再被剧情束缚,无视前世任务对象的反向攻略,捡到饱受欺凌的可怜小反派,闭着眼睛宠。 一直等到小越棠长成精彩绝艳少年郎,不复前世狠戾,眸光纯澈而干净,为人温软且善良。 见他终于走上正途,沈觅总算完成任务,死遁脱身,欢乐度假! — 越棠曾削足适履扮作单纯少年,若能得她喜欢,他不介意这辈子都装下去。 可沈觅两世皆厌他。 甚至在他表明了心意后,身死以摆脱。 越棠才明白,今生这一场大梦,原是戏耍他的荒唐闹剧。 他哭着笑:“死啊,死了好。两辈子,我又不是离了她就活不了。” 他又何必再装。 五年筑得梧桐殿,金屋深锁候娇卿。 再见时,金殿森冷。 他轻轻嘲弄:“这次,还要走?” 可望着她冰凉的眉眼,他眼眶却渐渐泛红。 “你养大的,你不要了?” 【阅读指南】 1.he。 2.女主冷静自持,虐男主。 3.男主偏执,不是好人(划重点),是慢慢恢复前世记忆的。 4.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