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收拾完毕,就接到已婚妇女吴瑜的电话,吴瑜用她那娇软甜嗲的声音恨恨抱怨道:“微微,我要和邵斯瑾这混蛋离婚。”
对此,林熹微翻了个白眼,实在是已经有些腻味了这货时不时类似“分手”“绝交”“再也不理那个混蛋”的抱怨。
真要分,早分了,也不会结婚。
林熹微只换了左手接电话,右手则开始往她的草编手袋里塞东西准备出门,与此同时,应付了一句:“怎么了?”
吴瑜气愤极了:“昨天结婚我站了一天,你知道我多累么?可邵斯瑾这禽兽,居然还抓着我干那档子事,我受不了了。”
吴瑜这人吧,怎么说呢,颜好、胸大、腿长,但是傻白甜,丫挺没眼力见的,毕竟拿这种事情出来抱怨,知道的以为她是真的抱怨,不知道的以为丫秀恩爱。
好在林熹微早已经习惯了吴瑜这种蠢萌属性,也知道她是真把自己当朋友才会找自己倒苦水的,便只是笑了笑,然后用各种奇葩的理由安抚他:“小瑜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缺点,既然结婚了,就好好跟人过,好好包容你老公的缺点。邵斯瑾大人除了在床上表现不好,平时挺疼你的。”
这话,摆明了瞎忽悠,然则吴瑜就吃这一套,暗暗朝着室内某人哼了一声,一脸“我是爱你才这么纵容你”的傲娇小表情,然后对林熹微道:“微微,你真的不跟我们去瑞士度假呀!”
吴瑜是那种被父母娇惯长大的乖乖女,在圈内几年也是顺风顺水,她从没吃过什么苦,性格自然天真烂漫。
不过她也知道林熹微对她是真好,所以非常乖,基本林熹微让她干什么就干什么。
能带这样乖巧若小绵羊的巨星,林熹微心情自然不错,但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吐槽这丫头不带智商出门。
婚后蜜月居然邀请林熹微一起去,林熹微对这蠢货也是服气了。
她要是真跟去了,邵斯瑾大人肯定掐死她。
她笑道:“不去了,懒得折腾,我就在这岛上呆几天,然后飞回去继续工作。”
吴瑜还想挽留:“可是……”
林熹微连忙打断道:“没其他可是了,你好好跟着邵斯瑾吧,可能以后我也……”
吴瑜却追问了起来:“以后什么?”
五年前,唐知忆曾被迫穿进过一本校园文里,为了回去,她按照系统要求不择手段地攻略了一个偏执少年,却又在他最爱她的时候决然离开。后来,少年一步步成长为权势滔天的豪门总裁。而唐知忆又在五年后因为在现实死亡又重新进入了这个世界。唐知忆以为已经过了五年,傅霖川早就把她忘了,或者恨她入骨。后来她才知道,在她离开的这五年里,傅霖川每晚都想她想到发疯。……五年前,她低声诱惑他:“我永远属于你。”五年后,他发疯拥吻她:“你永远属于我!”……外热内冷却暗藏疯批潜质的音乐鬼才(女主)×表面高冷无情却偏执病娇的年轻总裁(男主)1v1,双疯,双向攻略。...
庙堂顶高鬼神坐,江湖路远人心恶。有妖画皮,有尸念禅,有仗剑夜行探花郎;尸解转生,人间多事,且看我来做一场!...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豪门老公很不纯/汤淼著]书籍介绍:“真正狠毒的那个人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你爱这双眼睛是吗?我还给你——”她悲愤绝望的哭喊,话语未落,她伸出两根手指狠狠刺向自己的双眼。【已签约出版】那一晚,偌大的床上,他俨如一个帝王,凶猛如兽般占据她的所有,咬着她的耳朵...
一个天才少年因为一次英雄救美被雷劈死,穿越到唐朝初年成为天门三少爷。此生拥有了显赫无比的家世的他便立志要做一个逍遥江湖的情圣。aaa...
冰球运动员x美人助教 主攻,攻宠受。 友谊赛被恶意中伤后,索洛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书里。 书里,他是爱而不得的炮灰攻,身负旧伤上赛场,带领团队争冠军。 还要讨主角受欢心。 最终冰场失意,情场失意,一蹶不振,光荣的成为主角受追求者里爱而不得炮灰攻的一员。 索洛:这剧本……不太对吧…… —— 越知雪喜欢索洛很多年。 他一直把索洛的目标当成自己的目标。 当那枚金牌拿到后,他深觉应该结束这段奇怪的关系。 众人庆祝的酒店外,他轻声道:“我们不合适。” 索洛咬牙切齿:“哪不合适?” 索洛:“哪不合适都无所谓,有的是让我们合适的办法。” 排雷: 1,双处,受暗恋攻,攻有万人迷属性,攻自己掰弯自己,全程攻宠受。 2,架空架空架空,无原型无原型,别代入现实,纯粹是作者自嗨产物。...
我对他的信息素无动于衷 —————————————— 季瑾是个beta,喜欢上了个alpha。 所有人都诧异冷心冷情的他,居然肯为陆峙不顾一切,死磨硬泡修得正果。 可没有人比季瑾更清楚,陆峙厌弃他是个木讷的beta,既闻不到信息素,又没有omega的乖巧听话。 于是在陆峙出国去接他的小情人时, 众人只听说,季瑾平静地扔下一张离婚协议,死在了一场车祸里。 * 陆峙疯了。 季瑾没疯。 他站在水边看着自己的“尸体”,比谁都冷静。 死的人不是他,但是他知道,这是离开陆峙的绝佳机会。 —————— 作者有话说: 1、披着追妻火葬场的破镜重圆(开篇火葬场) 2、攻受之间都只有彼此,无任何形式的出轨 3、攻会发疯会有小黑屋,两人前期都不长嘴,是作者亲手缝死的(bushi)两个人都非常拧巴,总而言之是作者最爱的狗血酸甜风味...